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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重庆一女子因与热播剧中“小三”联系方式相同遭辞退(2)

2014年08月29日 09:01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剧中出现的QQ、陌陌和微博号与小谭完全一样
剧中出现的QQ、陌陌和微博号与小谭完全一样
剧中出现的QQ、陌陌和微博号与小谭完全一样
网友发给小谭的信息

  泄露情节在第16集

  《离婚律师》由姚晨、吴秀波、张萌领衔主演,讲述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罗鹂(姚晨饰),情感线曲折,同为律师的池海东(吴秀波饰)也遭遇妻子(张萌饰)背叛,二人均因情伤不再相信爱情,屡次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最终擦出爱情火花。在电视剧中,罗美媛这个角色是个第三者,她介入剧中人物董大海的家庭。

  泄露小谭联系方式的情节出现在第16集。这集中第12分12秒出现了罗美媛的电话号码、QQ号码、微博账号和陌陌号码,除了名字和电话号码不同,QQ、微博、陌陌号码都与小谭的一致。

  昨日下午,重庆晚报记者致电《离婚律师》制片方,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记者给对方发去信息,也一直没有回应。

  重庆晚报记者辗转联系上《离婚律师》剧组一位负责宣传的负责人,对方告知自己正在休假不了解情况。随后,重庆晚报记者又联系上《离婚律师》编剧陈彤,陈彤表示剧中人物个人信息与现实人物信息不可能相同,会将这一情况反映给相关负责人。下午6时18分,记者再次拨打剧组制片人罗刚的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

  剧组应该赔偿道歉

  就小谭的遭遇,重庆晚报记者咨询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冯乔兵律师。

  冯律师认为,电视剧中同时出现小谭的QQ、微博、陌陌号码,侵犯了小谭的隐私权,小谭个人信息对应的是“小三”角色,这也侵犯了小谭的名誉权。小谭的个人信息被剧方泄露,小谭生活被打破,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伤害,剧方除了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外,还应在经济上给予相应赔偿。

  针对网上留言辱骂威胁小谭的网友,冯律师说,这种行为是对小谭人身权的侵犯。网友如果四处传播,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最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离婚律师》剧中人物罗美媛

  电视剧《离婚律师》中,罗美媛这个角色造型多变,性感漂亮,头脑聪明。

  她在一家商学院进修时,认识了白手起家的已婚老板董大海,随后介入对方的家庭生活。董大海出钱给她开公司,买别墅,还施计与妻子离了婚。

  董大海前妻得知自己受骗后,在网上曝光“小三”罗美媛的信息,二人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在朋友及律师多番努力下,双方选择和平解决。

  董大海在最后一刻回想起曾经的幸福婚姻生活,终于醒悟,和前妻重归于好。罗美媛最终独自伤心离开。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夏祥洲 记者 唐楸 摄影报道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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