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最大窃电案主犯被判无期 涉案金额高达402万元
2014年09月02日 09:3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近日从国家电网南昌供电公司获悉,江西省最大窃电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荣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1月15日,南昌供电公司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南昌小蓝开发区荣兴纸品厂有重大窃电嫌疑,供电公司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邓某荣等人共窃电480多万千瓦时,价值人民币402万余元,销售获利373万元。2013年12月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荣等人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西省高院审理后,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记者 郭宏鹏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