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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科研名义狩猎 新疆破获特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2014年09月02日 09:3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案发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案发缘由:群众举报称,一家养殖场大量猎捕野生鸟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猎捕野鸭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野鸭3000余只。

  6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乌鲁木齐安宁渠一养殖场大量猎捕野生鸟类。警方立即对该养殖场进行搜查,当场查获586只野鸭。

  7月7日,新疆森林公安局对此案正式立案侦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非法狩猎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今年3月,安宁渠某养殖场老板左某与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签订了《委托捕捉野生鸟类协议书》。根据协议,左某需在2014年3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分春秋两季各捕捉750至1000羽野生鸟类,交与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用于“新疆野生鸟H7N9禽流感样品采集及常见传染病血清检测”的课题研究。

  这本是一项正常的科学研究,可左某却动起了歪脑筋。左某先是紧锣密鼓地从安徽找来15名猎捕人员,将他们分别派往焉耆回族自治县和福海县,谈好每捕1只野鸭支付40元。随后,左某又凭一纸《协议书》,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处为这15人办理了《猎捕证》。

  左某并没有按协议办事,他只是分3次向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提供了399羽各类野鸭。更多猎捕来的野鸭则被其用于非法买卖。

  经调查,左某在安宁渠和湖南岳阳市各有一家养殖场。在左某的授意下,王某负责将从焉耆和福海猎捕到的野鸭发往乌鲁木齐,其同伙鲍某接收后装箱,销往内地厂家。野鸭品种不同,价格相差悬殊,最贵的每只200元,最便宜的仅35元。

  新疆森林公安局在清查安宁渠某养殖场后,又在湖南岳阳某养殖场查获野鸭2766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左某在两家养殖场内养殖的三千余只禽类包括赤膀鸭、绿头鸭、赤嘴潜鸭、红头潜鸭、白眼潜鸭、针尾鸭、古顶鸭等,均系野生禽类。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非法狩猎20只以上野生动物可以立案,非法狩猎50只以上野生动物为重大案件,非法狩猎100只以上野生动物为特大案件。因此,此案属于特大案件。

  前不久,新疆森林公安局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左某、王某和鲍某3人。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张家华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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