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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淫秽色情信息推向“微领域”

2014年09月22日 10:5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14起微博、微信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

  今年8月以来,北京、深圳新闻出版广电及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对新浪、搜狐、腾讯、迅雷4家因监管不力导致所经营的微博、微信等产品存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问题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对“微领域”涉黄问题出击,侦破了一批利用微博、微信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卖淫案件。

  微博涉黄受处罚

  今年8月20日,在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新浪微博平台进行执法检查时,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四队副队长秦永明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微博账号。

  这个微博名为“情丝射”的账号,使用了一张年轻男子的照片做头像,个人说明为“我的未来不是梦”。账号显示的博主地址为“海外 新加坡”。

  乍一看正常,但仔细浏览内容后秦永明发现,这个拥有2466名粉丝的微博,所发布的大多为淫秽色情小说。这些小说全部以长微博的形式直接呈现于微博页面之中,点开即可阅读,一共有20余部。

  记者从相关执法证据中看到,博主发布的小说标题有的十分隐晦,例如《教室办公室离奇中午lps网络》《她的第一次,我的第一次ps网络》;有的则十分露骨,例如《强奸已婚少妇》《第一次赵小姐》等等。这些文章的内容全都充斥着大量的性描写。

  “如果是取得了互联网出版许可的企业发布这些内容,我们会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作出处理。根据这条规定,互联网出版不得载有‘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但是,对微梦创科的处罚并不是依据这一条。”秦永明介绍。

  今年4月,新浪网读书频道登载的《山村美娇娘》、《权色交易》20部作品被鉴定为淫秽作品,新浪视频登载的《女子交响乐团》等4部视听节目被鉴定为色情节目。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北京市公安局,对新浪网登载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色情内容视频及超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在这一事件中,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仅受到508万余元高额罚款,还被吊销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秦永明介绍,自从4月份被吊销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后,新浪至今仍未取得这一许可,因此这次是根据这一条款作出的处罚。

  按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据此,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微梦创科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微领域”涉黄影响恶劣

  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14起案件中,微梦创科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位列第一。紧随其后的,是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此案同样由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经办。

  今年8月20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搜狐公司经营的网站“搜狐(焦点网)(www.sohu.com)”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经查实,该网站的“搜狐博客”频道通过指向境外云存储网站的地址链接,传播《自拍》《春色》等64部淫秽色情有声小说,总浏览量达2.7万余次;另外,“搜狐博客”频道提供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阅读服务。

  秦永明向记者展示了相关执法证据。在一个账户名为“yang2019”的搜狐博客上,博主发布了大量链接。点击链接之后,页面跳转到了一家名为“千脑”的网盘站点,该站点的左侧列出了下载地址,用户只需点击即可下载。

  “这家叫‘千脑’的网站没有备案号,我们调查后发现,它的服务器不在国内。”秦永明介绍。

  在另外两个搜狐博客账户中,博主则分别发布了题为《人工少女3攻略》和《坏蛋是怎样炼成的》等两篇文章。

  “前者是一款境外色情游戏的攻略,文章充斥着大量色情信息;后者则宣扬暴力。”秦永明说,“《人工少女3攻略》阅读量达到10余万次。”

  经最终鉴定,上述作品均严重存在宣扬淫秽、色情、暴力、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内容,且传播范围广、时限久、影响恶劣,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搜狐公司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传播现新特点

  “微博、博客传播,云盘存储,微信互动。”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四队队长沈睿向记者介绍,上述两个案例,可以很明显看出新媒体环境下,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一些新特点。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较之于传统媒体,新媒体自然有它自己的特点,这也导致基于它进行传播的淫秽色情信息出现新特点。

  沈睿介绍,单从内容形式上,如今已出现了色情小说、色情有声读物、招嫖信息、淫秽图片、提供淫秽色情视频下载链接等类型。

  “这些内容充分利用了新媒体的一些优点,呈现出传播与更新速度快、信息量大、更加隐蔽、低成本全球传播、检索便捷、多媒体传播、互动性强等新特点。”沈睿说。

  秦永明向记者举了几个例子:“比如搜索关键词,不再像以前一样根据某个单一固定的词语就能搜索出结果,而是多种多样,十分隐蔽;再比如传播视频,这些提供者不再简单地将视频链接放到自己的网站上,而是采取了其他方式,比如发布一张图片到微博上,读者下载图片后发现有一串密码,或者隐藏着种子链接。”

  一个更加直接的例子就是在搜狐案中的“博客传播——云盘”模式。这些都给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境。

  “博主在博客上只发一句很正常的话,然后后面跟一个链接,点击链接又跳到另一家网站上,那么处罚主体是谁?”秦永明介绍,大多数时候,网站都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但有时候他们也面临着认定难、取证难、落地查人难等难题。

  秦永明据此建议,应对新媒体环境下的淫秽信息传播,应该从多部门联合执法、实名注册、公众举报、网站行业自律、加大重点案件查办等方面同时入手。

  “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强技术监管手段。”秦永明说,如今的淫秽信息传播大多搭上了新技术的顺风车,要充分应对,监管部门的技术措施也必须跟上。

  这些措施的最终目的,是探索出一套淫秽色情“微传播”防护机制。

  “我们也在研究,希望将北京市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机关与主要浏览器、搜索引擎单位联合起来,构建北京市网络著作权侵权和淫秽色情网络防护机制。”秦永明说。

  记者 范传贵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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