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强推“金融扶贫”近一年 57贫困县8万户农牧户受益
中新网呼和浩特10月17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扶贫办17日对外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从2013年11月启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来,已在全区57个贫困旗县全面推开,直接扶持带动了8万多农牧户、近40万农牧民过上了好日子。
消息指,2013年11月,内蒙古扶贫办在全区57个贫困旗县启动实施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为了使该项工程真正落到实处,内蒙古政府还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扶贫方面的实施方案,决定从2013年起到2017年,内蒙古本级财政每年安排4.75亿元作为风险补偿金,与农业银行合作,按照1:10的比例撬动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的信贷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发展,其中70%用于农牧户,30%用于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扶贫龙头企业,并分别给予5%和3%的贴息。
内蒙古扶贫办发布的消息显示,截止目前,内蒙古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投放48.7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发放42亿元,直接扶持带动了8万多农牧户、近40万农牧民发展增收致富产业,预计年底贷款额可达60亿元。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苏国霞撰文认为,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适应目前金融扶贫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在金融产品设计、财政支持政策、政府管理方式、用户组织形式等方面做出有益探索,其成功做法值得认真总结借鉴。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在接受媒体时说,“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后,农牧民和企业拿到的钱由财政拨款变为银行贷款,从无偿地给变为要偿还本息,有利于激发贷款人的发展意识与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