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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 鼓励社会办医办教

2014年10月22日 1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昌10月22日电 (记者 范文娟)江西省发改委22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该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称,在全国率先放开省管的全部601种非处方药品价格,放开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办教。

  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叶柏青在会上说,价格是市场的核心,是引导资源配置最灵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和工具。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是改革的重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价格改革始终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前列。

  叶柏青介绍说,该《意见》共分3部分10款,提出了20项改革任务,主要改革内容可归纳为6个字:“减、放、改、促、建、保”。该《意见》包括三大特点:

  一是在全国率先放开省管的全部601种非处方药品价格。放开后,原省管价格的非处方药品,省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制定最高零售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根据市场需求,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

  二是放开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办教。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民办教育收费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学教育等收费后,这些机构可根据市场供求及竞争情况,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此项改革目的在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办医办教领域。

  三是下放点多面广的小水电电价审批权限。省级部门统一制定定价规则,具体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85%的小水电电价,省级部门仅管限额以上的小水电电价,约占15%。“这样方便基层和群众,小水电电价审批改革在全国也是率先进行的。”

  叶柏青说,该《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江西省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的重要文件,标志着新一轮深化价格管理改革全面启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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