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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总编辑蒲建安:依法办网的春天已经到来

2014年10月26日 1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将在我国国家治理领域掀起一场广泛而深刻的法治革命,预示着中国法治的春天已经到来!这个春天属于全国人民,更属于法律人,属于法制媒体,法制网全体员工为此感到无比振奋和自豪!

  四中全会公报发布后,法制网立即组织网站全体员工对公报内容进行仔细研读,认真领会。大家一致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论述,为政法宣传工作点亮了明灯,指明了方向,作为政法宣传战线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纷纷表示要身体力行,依法办网。

  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中国,讲法治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作为法制网络媒体,作为党在政法战线的重要喉舌和舆论阵地,要依法办网,就要宣传好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宣传好法治中国的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在宣传工作中要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自觉宣传党的主张,忠实有效地体现党的意志,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学习,结合网络新闻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建立科学完善的互联网监管制度体系,依法监督,依规管理,是推进依法治网、实现互联网法治的前提。要做到依法办网,就要在网站内部建章立制,明确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弘扬什么,反对什么,充分发挥规章制度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管好人、管好事,才能有效杜绝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恶意炒作、淫秽色情等网络违法和不文明现象,才能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决定》要求,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只有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好法律,把法律交到人民群众手中,人民群众才能学习法律、理解法律、遵守法律、拥护法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法制网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国家政法宣传和网络普法的重要阵地,法制网将继续坚持宣传好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中全会召开前夕,在中央网信办的指导下,法制网及时制作了“十八大已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专题,并推出“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巡礼”系列报道,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果;四中全会开幕当天,法制网在首页首屏推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新闻专区”,对会议相关新闻进行集中报道;会后,法制网又及时推出“聚焦十八届四中全会”专栏,采用多种形式全面解读全会公报,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法制网将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做好网站自身各项工作建设的同时,与法制日报实现报网联动,开设专题专栏,采用图文、视频、访谈等多种形式,通过网页、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平台,积极做好四中全会精神权威解读和集中宣讲活动的新闻报道,宣传好中央政法各单位及全国政法战线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措施、活动和经验,做好论坛跟贴的管理和引导工作,为全社会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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