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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某写字楼擅自隔出门面出租 业主被“代签名”

2014年11月05日 09:21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我的名字咋出现在物业的‘意见征询表’上了?”郑州盛润国际广场业主陈先生疑惑道。

  陈先生的房子位于盛润国际广场,该写字楼物业公司在一楼大门两侧隔出两处简易门面房并出租。一个半月前,郑州市房管局接到举报后查处,要求恢复原状。但目前门面仍营业。物业公司称做了“意见征询”,大多数业主同意保留门面房。但近日大河报记者核实发现,多位名字出现在“意见征询表”的业主,表示自己没有签过字。

  投诉:物业擅自搭建出租门面房

  “一个半月前,郑州市房管局就要求这两个门面房撤离,并要求物业恢复原状,但是现在没有动静。”11月3日上午,在金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东南角的盛润国际广场,报料人赵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

  陈先生说,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内西塔楼1楼大厅搭建门面房对外出租。由于1楼大厅属于全体业主公摊面积,他认为物业将其私自对外出租不合理。11月3日上午10点,大河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座高档写字楼,分东塔西塔两栋建筑。其中西塔楼大门左右两侧分别有1处门面房对外营业,分别为银行ATM取款机和一家烟酒便利店。

  在楼上上班的曹先生说,该门面是物业公司对外出租的,业主们意见比较大,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过,但是后来物业公司贴出告示说“大多数业主同意保留”,就一直没有撤。

  回应:物业称多数业主同意保留

  在该楼1楼的物业办公室,物业公司李经理向记者证实,此事的确被业主投诉过。“房管局也来人调查了,后来我们在9月16号开始进行了一次为期4天的入户调查。”

  他找出了当时调查后对外公示的公告。记者在公告上看到,该广场东西塔6到28层办公区域共有业主316户,该次调查除未联系上的57户业主外,共有259户参与,240户同意留用门面房,占业主总数76%。

  李经理说,调查后,大部分业主同意留用,便留了下来。之后,李经理又拿出当时的入户调查的部分原始资料,记者粗略翻看,几十张“意见征询表”上确实同意留用者占大多数。每个意见后面还都有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

  核实:部分业主称根本没有签字

  11月3日上午11点,大河报记者随机拨通“意见征询表”上的几户业主电话。

  记者拨打了一位16楼的业主陈光明(化名)的电话。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知道业主投诉的事情,也知道物业贴出入户调查结果的事情。但陈先生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签字”。“我们业主正反对这个事情呢,怎么可能签字。”陈先生说。

  记者之后又拨打10名在“意见征询表”上签过名字的业主电话。有6名业主表示“不知情”,仅有4位业主表示自己确实签过字。一位住在15楼的刘芳(化名)向记者证实物业确实曾来征求意见,但刘女士说当时是“同意他们设立自动取款机,但觉得应该设立五大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更方便一点”。

  为何不少在“意见征询表”上签字的业主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投过票?物业是否代替业主签字?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称不便接受采访。

  11月4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郑州市房管局,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介入调查。

  律师说就算租,租金收益也要归业主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律师认为,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简易门面房所占位置属于大楼公摊面积,即使2/3以上业主同意保留,盈利所得也应归全体业主,而非物业公司。业主如果发现入户调查有假,可联名向房管部门投诉,也可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侵权。

  记者一搜类似的事还真不少……

  近期向本报记者投诉“被签名”的业主持续不断。记者整理线索发现,如申请维修资金、申请“住改商”的小区,经常出现类似伪造签名事件。

  难道是“潜规则”?

  郑州市一家物业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因为很多情况需要业主签字,但是物业想要凑齐业主签字非常难,很多物业便利用掌握业主姓名、门牌号等信息的便利,伪造业主签名。

  为啥他们惯用这招?

  郑州市政府部门一位负责人说,公安部门很难收集整个小区业主签名进行比照,所以鉴定的成本高,过程长,出具“伪造业主签名”的认定很难,主管部门查处这种行为难度大。

  这类问题咋解决?

  郑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一名负责人表示,郑州市已经开始对物业进行信用分级,物业如果出现“擅自退出”、“与业主发生冲突,经公安机关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承担主要责任”等7种违规行为,可以直接一票否决。郑州市正在考虑将“物业替业主签字”列入物业信用分级重要考核内容,列入“黑名单”企业不得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拒不整改的还有可能被取消资质。(大河报 记者 王磊 实习生 张路豪 文 记者 白周峰 摄影)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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