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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绿色处罚”恢复林地上百亩

2014年11月05日 10:01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集中对盗伐滥伐、失火毁坏林地等犯罪案件8件9人提起公诉,该县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对同一县域内的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采取集中提起公诉,并由法院集中开庭审理的做法,是该院的又一新尝试。

  镇平县检察院在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开创了多个“第一”:成功办理了该省首例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偷排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率先在环保部门设立派出检察联络室,完善与环境行政执法的联动协调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督促并支持提起省内首例破坏矿产资源及植被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为国家挽回损失50万余元。

  该院在办案中还发现,基层环保工作的真正难点在于行政监管与司法保护衔接问题。基于此,2013年3月,该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以共同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截至目前,该院仅督促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就有17件18人,最大程度上防止了环保领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现象。

  据悉,该院还联合法院、土地局、林业局等8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环境损害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损坏林业资源的行为发生后,违法行为人除接受相应的刑事或行政处罚,还可以通过植树、植苗等营林方式进行补救,这一“绿色处罚”在镇平县范围内已实施近两年,该县通过这种“绿色处罚”方式,已经恢复林地上百亩,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统一。

  “我们是从零起步,外无可循经验、内无成熟做法。于是寻求从机制突破入手,破解环境保护司法难这个老大难问题。与一般刑事案件不同,环保类案件的危害性在于破坏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生态资源才是我们环保检察工作的终极目的。”该院检察长曹建煜说。(通讯员邢景文 李丰翠 记者高传伟)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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