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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海关深化合作 合力推进“东丝路带”建设

2014年12月13日 02: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哈尔滨12月13日电(胡树伟 马婷 记者 刘锡菊)13日,记者从哈尔滨海关获悉,12月10日,哈尔滨海关与俄远东海关局举行工作会谈,旨在进一步推动“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有效开展“东丝路带”框架下海关合作,解决口岸通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畅通“东丝路带”沿线各进出节点,最大限度为中俄经贸发展提供通关便利。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会谈上,中俄双方围绕《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在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与东宁—波尔塔夫卡口岸开展特定商品海关监管结果互认试点议定书》实施情况,总结了今年以来中俄海关监管互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分析了中俄海关监管互认对“东丝路带”建设的助推作用,通报了双方监管互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并就进一步扩大监管互认商品项目达成了共识。

  俄方提议,将由俄罗斯出口至中国的玉米、大豆、矿泉水、啤酒纳入监管互认范围,并将试点口岸扩大到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同时将由牡丹江海关申报,转关至绥芬河公路口岸出口的特定商品海关纳入试点。中方支持俄方上述提议,并提议将由中国出口至俄罗斯的编织袋、包装袋和从俄罗斯出口到中国的玉石纳入监管互认范围,并将试点口岸扩大到同江-下列宁斯阔耶口岸。

  据哈尔滨海关关长韩森介绍,“监管结果互认”是指进口国口岸海关对特定商品直接放行入境的行为。以自中国出口货物为例:凡是指定口岸从事特定商品进出口的企业就可以向海关提出适用该程序,经中国海关查验并办结出口手续后,在俄罗斯海关通关时,凭中国海关签发的“关封”,即可实现快速通关。此举大大节省了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了企业进出口成本,大大提高了“东丝路带”沿线各进出节点通关效率。目前仅有指定口岸的特定商品可以适用该程序,指定口岸是指东宁-波尔塔夫卡与绥芬河公路-波格拉尼奇内,特定商品是指自中国出口的果菜和由俄方出口的锯材。随着指定口岸和特定商品的进一步扩大,中俄海关监管互认将惠及更多进出口企业。

  此外,会谈双方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应用领域合作备忘录》在“东丝路带”沿线各口岸落实问题、进一步提高“东丝带”沿线通关效率、国际运输交通工具认证信息交换可行性及2015年中俄海关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实质性促进“东丝路带”沿线中俄过境通道及相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哈尔滨海关建议在“中俄边境海关合作会议”框架下,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商谈“东丝路带”沿线集装箱跨境运输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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