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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通报36家重点企业环境隐患问题

2014年12月13日 1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贵阳12月13日(刘鹏)12月13日,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举行了全市工业园区与重大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座谈会,并通报了全市11个各类工业园区和36家重点企业的环境问题及环境隐患情况,要求立即整改,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护航”。

  经贵阳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在全市的初步排查,发现有28家企业和8家企业在建项目均存在环境隐患问题。其中,贵阳市金阳新区金融中心二期、会展城B区、美的林城时代、红花物流项目、永贵能源项目(未开工)、大唐电力项目、远大生态项目、贵阳中渝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熙城”项目等8家房开项目都因市政管网不通、堵塞、被破坏等原因,废水未进入管网进入金阳污水处理厂,直接进入小湾河。

  贵阳市生态委副主任刘昌权表示,此次通报各园区及企业的环境问题也是“提醒”,新《环保法》实施在即,出现环境问题的企业立即整改,务必全面对照自改,认真学习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把新环保法要求落到实处。

  据了解,新《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环保法法律条文从原来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保护,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有效解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

  “新《环保法》可以说是对环境保护违法处罚无上限,同时对于企业、政府、执法也更为严格,也将彻底改变之前‘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贵阳市生态委法规处副处长卢鑫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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