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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城乡低保人均标准提高15% 农村保障人数逾330万

2014年12月23日 21: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12月23日电 (宁德志)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3日召开2014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出席会议的甘肃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华峰透露,2014年甘肃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5%,达到345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5%,达到2193元。其中实行城乡低保一体化的兰州市城关区保障标准最高达到5616元。

  甘肃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后,保障标准最高的兰州市五区为468元,最低的天水、白银、平凉、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临夏等8个市州的47个县为282元。全省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5%,达到298元。月补助水平最高的兰州市城关区为375元,保障人数为86.9万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1.07亿元。

  郭华峰说,目前甘肃全省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5%、达到116元,保障人数为330.6万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6.02亿元。

  郭华峰介绍,甘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510元、达到2510元,市、县配套资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标后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年人均标准最低为3110元。其中,五保供养标准最高的嘉峪关市达到7200元/人·年,供养人数12.5万人,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89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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