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速法治建设 要使“改革于法有据”
中新网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 曾鼐 陈建)北京正全力建设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26日表示,要贯彻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使立法适应改革,使改革于法有据。
26日,杜德印向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做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去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8项法规,立法中,坚持民主意识、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着力解决立法的公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针对已进入立法程序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杜德印说,要坚持宪法精神,对于公民,立法要保障权利,同时确定义务;对于国家机关,立法要明确责任,同时规范权利。他表示,制定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基本住房的权利,确定政府向公民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责任。
“努力使立法适应改革,使改革于法有据”,杜德印说。他称,多年来,北京市建设了大量带有保障成分的商品房,解决了大量居民的住房问题,但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尚未健全,所以,北京启动了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立法工作。
他说,围绕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对相关的法理基础、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方式、退出机制、政府职责、家庭义务等进行了广泛调研和反复论证;通过各方意见的充分沟通和利益的充分博弈,理清了政策性商品房和保障性基本住房的界限,创造性提出了租赁型保障房和合作型保障房两种基本住房保障方式。
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杜德印说,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扩大了人大代表和百姓对立法工作的参与,注意了解法规各相关主体的意见,增强信息的对称性。针对保障房提供方式和基本保障房是否应具有产权等焦点问题,采取电话调查和座谈会的方式,已直接听取了110位保障房轮候者的意见。
他介绍,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已经过两次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基本成熟;正在进行住房保障改革试点,条例拟在今年继续审议。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住型商品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北京去年投入10亿元,加大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力度,积极筹集租赁型保障房,推进合作型保障房试点。目前,已掌握公租房源近5万套,开工建设合作型保障房4900套,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框架初步形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