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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生创业再出拳 开网店可享5000元补助

2015年02月09日 20: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波2月9日电(见习记者 林波)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74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浙江省宁波市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大学生网络创业可领取一次性网络创业补助5000元。

  2月9日,记者从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获悉,大学生网络创业申请人可在2015年2月起登陆宁波就业创业网“办事大厅”窗口进行网上申请。

  据了解,毕业5年内的宁波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以个人身份或其创办的实体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可申请“网络创业认定”。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兼职从事经营网店的,不在认定对象之内。

  申请网络创业认定,须符合网店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6%(含)以上,或差评率在4%(不含)以内;申请认定前连续经营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含)以上;同时经营2家(含)以上网店的,且都符合上述条件(一)、(二),营业额可累加计算的条件。

  目前,网络创业认定有效期为一年,自网络创业认定后次月起12个月内。超过一年的,申请人可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办事大厅”窗口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由经办机构对照认定标准进行复核。

  据《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介绍,经认定为网络创业的毕业5年内宁波户籍高校毕业生经宁波市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认定,且认定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可领取一次性网络创业补助5000元。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网络创业补助受理采用随时申请,按季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末的次月。符合条件人员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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