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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推进农民工落户

2015年06月23日 14: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兰州6月23日电 (杜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3日披露的一份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此举旨在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这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到202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农民工基本享受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文化生活、社区服务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引导约350万人就近城镇化,努力实现24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为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意见》同时指出,除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外,甘肃要求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区,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区,可以对稳定就业的年限和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但对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2年。

  对暂不具备落户城镇条件且在实际居住地城镇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公民,将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实行全省“一证通”。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持居住证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等基本权利。

  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还包括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农民工医疗和计生服务、居住条件等方面。

  《意见》还对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作出要求,将推行农民工精准培训、多渠道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等。

  推行农民工精准培训工作,以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藏区为重点,整合培训资金,统筹培训资源,改革培训方式,对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力分层次实施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培训,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实施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民生实事工程,培养持有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双证”技能人才,使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成为有知识、有技能、适应产业发展要求的新一代农民工;开展“陇原巧手”、月嫂等劳务品牌培训,提升劳动力市场竞争力;健全农民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等。

  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意见》要求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完善和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和集体经济权益、提高农民工维权效能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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