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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向污染宣战”党政领导担任生态红线区域“片长”

2015年07月21日 16: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7月21日电 (记者 崔佳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21日,连云港市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确立了未来五年该市生态文明建设“两步走”的战略方向。力争到2020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市建设标准,实现与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必须肩负的工作职责和历史使命。”连云港市委书记杨省世、市长赵晓江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上表示,“全市上下要以对历史负责的精神,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让美丽的连云港绽放出绚丽的生态魅力。”

  连云港此次出台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显示,该市将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重点是坚持区域错位发展,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意见》提出该市耕地面积不低于572万亩、林地(森林)面积不低于292万亩、湿地面积不低于349万亩,都是生态保护的底线,必须严防死。

  同时,该市“向污染宣战”,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到2017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城市建成区污水力争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空气优良率达75%,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70%,林木覆盖率达33%,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为此,该市制定绿色发展评价制度“护航”生态文明。《意见》提出,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建立绿色发展评价制度,逐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比例。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建立领导干部破坏生态环境记录扣分制。制定破坏生态环境扣分清单和“红黄牌”问责标准。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片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片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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