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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定法院为4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39.7万元

2015年07月24日 13: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永定7月24日电 (张丽华)“等了一年的血汗钱今天终于领到啦,谢谢执行局的法官们呐。”24日上午,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在高陂高新工业园区被执行人所在公司一厂房内,该院执行局局长林祥贞将执行到的139.7万元农民工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到被拖欠工资的48名农民工手中。喜领血汗钱的他们,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陈某森、罗某峰等48人从2012年开始,在龙岩市某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上班,后因该公司受经济形势影响,生产经营严重不景气,无法继续经营运作,自2014年1月起陆续拖欠员工工资共计139.7万元。

  今年5月17日,他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双方达成仲裁调解书,协议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支付拖欠工资。因该公司迟迟不履行协议内容,迫于无奈,48人遂于6月18日向永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法官胡初文在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于立案当日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多次前往工商、镇政府等部门了解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发现该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亦下落不明多年。

  随后,法官们不畏辛苦地来回奔波于公司所在地与法院之间,对公司名下的厂房、机械设备及其他资产及时予以查封、扣押,并按照法律程序对查封、扣押的财产委托评估、拍卖。待拍卖所得资金到位后,优先将拍卖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使得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该院注重抓好涉农民工案件的立案、审理、调解、执行、司法救助等一系列环节的“一站式”服务工作。2014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涉农民工案件357件,依法为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减缓免交诉讼费用13.2万元,对1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依法为劳务人员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00余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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