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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双11”余波 杭州非法进境宠物饲料截获量暴增

2015年11月25日 16: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11月25日电(见习记者 李苑露 通讯员 黄红蕾 姚静)据浙江检验检疫局25日通报,近一周,杭州连续截获多批来自日本和德国的宠物饲料,总重达100多公斤,而今年1月至10月,杭州累计截获非法进境宠物饲料约300公斤。随着“双11”国际邮件的陆续进境,近一周该截获量占前十月截获量的三成余。

  随着“海淘”持续升温,杭州邮政口岸进境邮寄物每天有近万件。“双11”的波及,更是让进境邮寄物数量暴增。“海淘”的宠物饲料普遍被认为是优质品,受到许多宠物饲养者喜爱,也频繁地被非法邮寄进境。

  据杭州邮检办,今年截获的非法进境宠物饲料多来自于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比利时等地,而近一周截获的大多来自于日本和德国。此次截获的德国某品牌罐头,专供“喵星人”食用,易消化,能减轻肾脏负担,很受养猫人士青睐;截获的日本某品牌的多种口味肉类宠物食品,受到许多“汪星人”喜爱。

  宠物饲料大多是动物源性产品,未经检疫的宠物食品存在极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可能会携带人、畜或人畜共患传染病,导致疫病疫情的扩散。因此,杭州邮检办工作人员已依法对截获的宠物饲料采取截留销毁处理。

  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根据农业部和质检总局2012年第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第七条规定: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物。任何个人和单位通过邮寄途径向国内寄递动物源性饲料均属于违法行为。

  而对于以销售为目的的进口动物源性饲料行为,根据质检总局《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口饲料应当来自经中国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进口动物源性饲料还须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等,经实验室检测合格,并加贴中文标签,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可销售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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