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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试点设立法定机构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2016年02月29日 20: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2月29日电 (王华 李珠茜子)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29日审议通过《广州市201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包含16个立法项目,其中提出,将在南沙新区设立法定机构,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据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和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两局”),是依据法律、规章设立的法定机构,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或公共服务职能,不列入行政机关序列,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共机构。该机构可承担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参与性较强的政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能够更好的进行公共管理与服务。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法定机构总体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第二类是提供公共服务以及提供技术服务为主的机构。这两类法定机构在治理结构、人员、薪酬、经费等方面都稍有不同,具公共管理职能的法定机构,制度设计偏向于行政机关;提供技术报务为主的法定机构,体制机制上更为灵活,更偏向于企业。而南沙“两局”的具体职能正在进一步商榷中。

  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还透露,“两局”负责人将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深圳前海管理局的工作模式:人员实行合同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从香港或者国外专业人士中选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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