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北集中整治长江干线非法码头 逾期未拆除将处罚

2016年03月18日 15: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武汉3月18日电 (记者 张芹)记者18日从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4月1日前,长江干线湖北段非法码头将全部停止作业并自行拆除码头设施,恢复长江岸滩原貌,逾期未拆除的,相关部门将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

  湖北位居长江中游,拥有1/3的长江干线航道通航里程(1038公里)。长期以来,大量无证经营、生产设施简陋的“黑码头”,占用了岸线资源,严重影响周边水域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扰乱水运市场正常运营秩序。

  据悉,湖北省于去年12月中旬完成长江干线无证码头核查工作。数据显示,湖北省长江干线无证码头共有477个,占用岸线56639米,其中2004年《港口法》出台之前非法码头274个,占用岸线34122米。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谢强表示,对不符合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无经营许可证、违规占用港口岸线的码头,以及不符合采砂规划,不满足采砂许可条件,未取得水利部门采砂许可,非法从事港口经营和河道采砂,严重影响航运和生态环境开展采砂活动的非法码头将坚决予以取缔。

  根据前期摸查情况来看,477家无证码头中,25%的码头属于取缔范畴,且多为非法砂石码头。长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朱汝明介绍,这些码头由于没有科学规划、设计和建设,一般都存在生产设施简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个别砂石码头甚至没有任何必须的生产设施设备,码头自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严重影响周边水域航道安全。

  据悉,对于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非法码头,相关部门将组织强制拆除,费用由非法码头责任主体承担,并最高处于5万元人民币罚款。(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