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二中院启动司法改革 法官对案件质量将终身负责

2016年03月31日 23:0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启动司法改革,首批入员额法官152人。今后,法院将明确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错案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桂华介绍,在全面统计分析法院近五年各审判庭及审判人员的审判数据基础上,根据法官入额比例、审判工作量、案件增长趋势等不同变量,对法官员额配置等形成测算报告。经过近一年的调研,法院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25项配套制度规定。

  据了解,首批入额法官坚持双向选择、考试考核、差额择优、依法选任的原则,突出对司法能力、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的考核,按照考核与考察相结合及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两种方式进行。配置法官员额的岗位严格限定在直接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构和岗位,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在审判一线办案,综合部门领导一律不得入额。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杨表示,改革后,法院裁判文书原则上实行“谁办案谁签发”,合议庭成员共同审核、签署裁判文书,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或者依法应由院长签发的法律文书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签发,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后,法院将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错案的,依照规定确定责任,对各类司法主体按照各自职责或“权力清单”分别追究责任。

  (记者涂铭 熊琳)

【编辑:于晓】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