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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持证人享受市民待遇

2016年04月21日 16: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长春4月21日电 (记者 贺宝庆)吉林省在21日举行居住证首发仪式。未来,符合条件的城市流动人口在吉林可以申请居住证,申领之后可以在子女入学、驾驶证、护照申领等多个公共服务领域与当地市民享受同样待遇。

  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安丹当天在长春市拿到了吉林省正式发放的首个居住证。拿到这个证件之后,安丹就可以与长春市民一样,享受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务。

  居住证制度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前已经有广东、湖北、安徽多地实行了居住证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此前透露说,今年中国将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在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根据统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吉林省流动人口总量在持续增长,到2015年已达到162万。在现实中,这些流动人口在享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待遇不均等、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对此,吉林省公安部门先期选取了长春、四平、松原三个地方试发了居住证。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吉林省公安厅户政管理总队政委林莉介绍说,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与本地市民一样享受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其中最有含金量的就是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参加高考、中考等。

  “这次居住证制度的实行,体现了公安部门从管理到服务的观念转变,将为城市流动人口安居乐业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吉林的经济发展。”林莉说。

  吉林省计划在今年7月底,全省各地将全部实现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让改革惠及更多的居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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