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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6月起实施

2016年04月25日 22: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成都4月25日电 (记者 张浪)25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举办发布会通报:经四川省政府第116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川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核总工程师蕫晓辉当日通报称,为完善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改革工作。《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在2011年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基础上,经过实地调查、点位布设、办法制定、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模拟监测,最终形成。

  四川制定实施的“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四年来,岷沱江流域共扣缴水质超标资金20437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岷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

  据四川环保厅介绍,2015年岷江沱江流域考核断面总共扣缴资金5277万元,与2014年同比减少1880万元,说明部分地区水质有所改善,但改善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从监测数据看,2015年岷江流域、沱江流域考核断面,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年均浓度均有下降,指标均有明显改善。

  2014年以来,四川环保厅会同该省财政厅开展了包括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的制定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和信息整理,对三江流域断面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了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并先后5次征求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2015年9月,四川环保厅组织专家对“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跨界监测断面设置进行了专家审查。专家认为:断面设置方法科学、技术路线正确,设置的断面合理,可以作为“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断面。拟定的“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断面共82个,涉及岷江、沱江和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共涉及19个市(州)人民政府和52个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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