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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去年查办虚假诉讼166件 2名法官受刑罚

2016年05月06日 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山东检察机关去年查办虚假诉讼166件2名法官受刑罚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开展的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有关情况。 黄莹 摄

  中新网济南5月6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人民检察院6日对外通报,该省检察机关去年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6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9件,2名法官、15名案件当事人及其他人员被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蒋万云介绍说,虚假诉讼不仅损害案外人的合法财产或权益,也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社会影响恶劣。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行一处处长贾富彬在当日该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依据山东检察机关办案实践,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主要体现为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和非法获取不正当利益,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与企业有关的纠纷等领域。

  对虚假诉讼背后可能会存在的渎职犯罪行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渎职犯罪侦查处处长李昌云表示,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主要发生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环节,下一步的办案重点是: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与当事人恶意串通,相互勾结,帮助伪造证据,违背事实和法律,滥用职权,进行立案、枉法裁判、调解和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审判、执行人员明知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违背事实和法律,滥用职权,进行立案、枉法裁判、调解和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发生在“十三五”规划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严重阻碍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实施、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

  2015年3月至12月,山东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2015年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6件,其中提出抗诉52件,再审检察建议80件,检察建议3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9件,2名法官、15名案件当事人及其他人员被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记者获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在该省检察机关继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查办一批民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件,严肃查处背后隐藏的违法犯罪、枉法裁判和司法不公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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