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规范劳动争议裁决工作 维权马拉松成“一裁终局”

2016年05月26日 09:43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终局裁决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就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适用范围、原则作出了具体规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很多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无法正常工作,缺少经济来源;有的甚至还要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遇上不良老板采用‘拖字诀’,仲裁之后再一审二审,劳动者真的是拖不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董文勇说。

  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立了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制度。但在劳动争议处理实务中,终局裁决制度并未完全达到立法者所预期的简化程序、避免诉累、大幅度减少劳动争议诉讼等理想效果。

  根据规定,终局裁决适用范围包括两大类。第一大类,对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通知》还详尽地明确了第一大类中四个类别的具体内容。第二大类,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也实行“一裁终局”。

  比如,农民工小李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奖金、加班费,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今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元,12个月的金额是20640元。奖金和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这一项下的两个分项,如果仲裁裁决单位应支付的奖金和加班费这两项金额都没有超过20640元,同时赔偿金金额也没有超过20640元,那么这个案件就适用“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案件要想实现“一裁终局”,不仅要符合适用范围的规定,还有一个必备的前提条件——申请人只能是劳动者,不能是用人单位。也就是说,终局裁决仅限于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另外,如果是按集体争议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单个劳动者的请求事项符合规定的,也适用终局裁决。

【编辑:陈鑫】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