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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地产企业实行“信用分级” 失信企业将受多重惩戒

2016年07月31日 10:0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济南7月31日专电(记者王志)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为解决房地产信用缺失问题,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防止出现“烂尾”楼盘,济南市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将房地产企业信用分为五个等级,失信企业将受到多重惩戒。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中信用缺失的现象较为普遍,有关房地产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阻碍了房地产业的发展。

  据将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预警和失信五个等级,并对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予以激励,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予以惩戒。

  济南市明确,对信用等级为优秀的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交存额度为50%,信用等级良好企业交存额度为70%;信用等级优秀企业可在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对信用等级为失信的房地产企业,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责成开发企业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从严办理项目相关开发建设手续。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降低企业开发资质等级、限定项目开发。违法违规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涉案项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殷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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