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能人”诈骗130余万获刑14年半

2016年10月14日 14:33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43岁的程某梅是海口人。在2015年3月至8月,程某梅假借其朋友的名义,编造能够帮助刘某等被害人办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报刊亭、帮忙调动工作、以内部价购买绿地中央文化城铺面等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134.9万元。程某梅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程某梅十四年六个月。

  记者 陈栋 通讯员 陈丹女

  谎称能帮人办理卫生服务站、报刊亭

  2015年3月某天,程某梅到刘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时,刘某说社区卫生站升级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宜,问她能否通过黄某帮忙办理。程某梅说办理需要50万元费用。后程某梅与刘某约出黄某,黄某答应可以帮忙咨询。黄某经咨询后回复程某梅称不能办理,但她隐瞒了不能办理的事实。此后,程某梅假借黄某和肖某的名义许诺为他人办事,以各种理由骗取刘某等人的钱财。

  2015年3月至8月,程某梅先后以帮忙办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由共骗取刘某60万元,还叫刘某租房造成刘某损失10万元。程某梅落网后表示,她没有能力办事,收了别人的钱后从未办事。

  2015年8月,程某梅以帮忙“办理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由,骗取被害人陈某、张某给付的“定金”共6万元。

  2015年3月至5月,程某梅与被害人刘某商谈办理报刊亭事宜。程某梅假借黄某名义说可以办理,取得被害人刘某信任后,程某梅分别于2015年3月24日、3月27日、5月13日以“办理报刊亭”的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刘某转交的王某、冯某、苏某用于“办理报刊亭”的现金6万元。

  将诈骗所得赃款用于还债及自己花销

  2015年3月,程某梅假借黄某的名义,以能够帮助被害人李某调至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工作的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李某“办事费”2.5万元。

  2015年7月,程某梅对被害人刘某谎称其朋友肖某能以内部价格购买绿地中央文化城铺面,其可以帮刘某从肖某处购买到低价铺面。被害人刘某被程某梅带到现场看过铺面后信以为真,决定认购5间铺面,并草拟一份《商铺认购协议书》让程某梅拿给肖某核对。程某梅随后骗其女儿韩某在《商铺认购协议书》出卖人一栏签上“肖某桥”的姓名,并在该协议书代理人一栏签上自己的姓名。2015年8月11日,程某梅谎称肖某委托其全权代理,将协议书拿给刘某签名认购,刘某及其亲属刘保军、刘智在协议书上签名认购后,向程某梅支付了25万元订金。

  2015年5月至7月,程某梅谎称其在乐东等地有园林工地,以其“工地需要用钱投资,手头紧”及“工地工人出事,需要赔偿”等虚假理由,多次向被害人刘某“借钱”,先后骗取刘某共计35.4万元。

  据悉,程某梅将诈骗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还债及自己的花销。

  犯诈骗罪,获刑14年半并处罚金2万

  秀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先后骗取被害人共计134.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程某梅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程某梅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刘某等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对其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程某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程某梅的非法所得134.9万元,发还各被害人。

【编辑:鲍文玉】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