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酒后路边找“野代驾” 对方撞死人后逃跑
参与互动 重庆晚报讯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在江北区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看到了一段奇怪的视频,这是行车记录仪拍下的场面:“你们大半夜的过马路这么快干啥子……遭了,代驾跑了……”又要到年底了,吃饭团聚需要代驾的高峰期也来了,看看以下内容,值得车主们掂量一下。
这段视频发生在9月24日凌晨0点50分左右。说这段话的是奥迪Q5车主陈先生,他的车行驶在江北区北滨路招商江湾城附近。当时陈先生不是司机,几分钟前他从北滨路环球一号喝酒出来,朋友在门口随便找了一个代驾,并给了100元费用。没想到,这简单一个行为,惹出了大事。
上车后,陈先生坐在副驾驶室与代驾摆龙门阵。刚下过雨,公路很滑。突然,一个穿着蓝布裤子的男子出现在公路上。行车记录仪显示,他几乎从人行道冲下来,短短两秒,男子摔倒了。惯性让他从第一条车道,迅速滚到第二条车道上,直接滚在了车轮下。
陈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自己奥迪车碾人的整个过程。愣了几秒后,陈先生的声音出现了:“快去!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你是代驾。”
窗外传来女子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她是车祸男子的同伴。陈先生坐在车上,感到很郁闷。“嘭!”车门重重关上,代驾下车看人。10秒后,行车记录仪里传来陈先生的喊叫声:“哦嗬,那个代驾跑了!跑了!”
“妹妹,放心,他跑不脱。我们赶紧报警。”陈先生对女子说。几分钟后,民警抵达现场,周围群众已自发抬车救人。车下男子已没了生命迹象,随后赶到的医生判断当场死亡。
由于车主方在路边随意寻找代驾,不能提供有效信息,警方启动死亡逃逸事故预案。9月27日上午,嫌疑人周某被抓获,对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周某今年30岁,目前因涉嫌肇事逃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周某去年7月考到驾照,今年7月实习期满,他就找到一家代驾公司兼职,因为违规他被代驾公司封号,不再是公司代驾。为了增加收入,周某自己到娱乐场所附近接单。
24日凌晨,周某就发生了这一幕车祸。“我下车一看,害怕伤者住院要花很多钱,所以一下子慌了,就逃了。”周某告诉民警,他不属于任何代驾公司,也没有买保险。
记者从车祸男子同伴处获悉,事发前他们喝了酒。
本组稿件重庆晚报记者 朱隽 警方供图
跑和不跑的责任
江北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解释,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周某可能要判处有期徒刑至少七年。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分析,如果周某没有逃逸,又会怎样呢?首先,如果是行人违规过马路,行人的责任大,司机只负很小的责任。其次,出现车祸后,赶紧报警、并拨打保险电话。交巡警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没有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
车主与代驾责任
在这件事情中,车主陈先生和代驾周某是服务交易,属于合同行为,在履行合同中出了事故。
出了事,要由代驾进行赔偿。周某是有驾照的司机,只能说是私人代驾、不是正规代驾,需要自己赔偿。如果是公司行为的代驾,代驾公司要负责赔偿。
如果一直没有找到肇事逃逸的代驾,或者代驾赔偿能力有问题,死者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加车主为共同被告,负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可以连带赔偿责任,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