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彰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教育部表彰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0年09月21日 18: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1日电 教育部今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教育部关于表彰青海玉树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6个单位和80名同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决定称,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在这场特大自然灾害面前,灾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坚守岗位、顽强抗灾,为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抗震救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教育部决定,授予玉树州孤儿学校等16个单位“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青海省玉树县第一完全小学教师卓玛才吉等78名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追授青海省玉树州红旗小学教师旦卓玛等2名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决定要求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与互动(0)
【编辑:李季】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