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3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据5月24日新华社报道)
这一素质教育新规,原则上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要求,也凸显了教育部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关切。从手段上来讲,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在全国中小学予以推行,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收到的成效估计也更可观。
必须承认的是,如果这一素质教育新规得到不偏不倚的执行,的确有可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但以往的诸多经验都表明,恰恰是因为前述的“如果”这个前提条件很难满足,一些初衷良好的素质教育实践,最终都在推行过程中遭遇异化和变质,最终成为另一种应试教育,既没能全面提升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反倒给孩子和家长们增添了额外的负担。
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根据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要把“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做好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将学生参加项目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也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体育技能和艺术特长方面的表现,将作为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硬指标”,这将很可能为已备受争议的“应试”再添了几个新项目。
除此之外,应试教育催生了巨大的教育培训方面的市场需求,使得校内外各种培训班和辅导班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反过来也恶化了应试教育。这些经验和教训,应该成为各地教育部门落实新规时的重要参考,谨防新规被一些校外的培训机构甚至部分学校当作“鸡毛令箭”,用以谋取私利,进而“绑架”学生及家长,加剧恶性竞争。
我们注意到,目前下发的还只是一个宏观的通知,“体育、艺术2+1项目”具体如何实施和执行都仍有待地方配套执行,主管部门,还有必要对新规的潜在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拿出相关预案,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在新规执行过程之中不要走偏。
不管如何,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自主选择,不让新规异变为另外新的应试教育,从而让本来就很沉的学生书包更沉,应是素质教育新规在执行中重点考虑、防范的问题。如何让素质教育新规不产生或少产生副作用,考验着各级教育部门的智慧。 易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