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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老师患艾滋遭就业歧视 告县政府法院不立案

2011年10月24日 16:50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7岁的代课老师小海(化名)满怀着一腔对教育事业的热忱,本以为可以实现当一名正式老师的愿望。可一份艾滋病毒感染的体检报告,让小海的人生理想瞬间化为泡影,人生的命运也从此改变。

  “难道感染了艾滋病毒,就业就要受歧视吗?”在公益组织——“反歧视公益机构天下公”的帮助下,小海踏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此案,也成为我省艾滋病感染者维权第一案。

  感染艾滋病毒 教师梦瞬间破碎

  2008年,27岁的小海从贵州某师范类院校毕业后,回到老家贵州省三都县一所学校当代课老师。三年来,能考上老师资格证当上正式老师,一直是他的理想。今年4月1日,小海看到三都县人事人才网公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他瞬间又看到了希望。虽然前几次考试都失败了,但这并不削减小海的热情,他又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在顺利通过了笔试、面试之后。今年6月,小海由当地人事局安排到县医院体检。7月13日,满怀希望的小海却发现自己并未出现在体检合格的名单中。

  “后来通知我HIV检测为阳性,不符合体检标准,取消录取资格。当时一听,整个人都懵了。”小海说。

  电话中,小海的声音显得很低沉,还夹杂着一丝憔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在操场上嬉闹的声音。小海还在山村里当着代课老师。“我不知道怎么感染上了艾滋病毒。现在真的很绝望,我以为当上正式老师后,收入增加了,还可以把当初家里借钱供我读书的3000多元钱还上。可现在,人生似乎陷入了低谷,生活显得一团糟。”

  小海告诉记者,下个学期学校就不需要代课老师了,全部都用正式老师,校方说这样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小海将离开他热爱的讲台。何去何从,小海一片茫然。

  就业受歧视 公益组织伸援手

  被取消录取资格后,小海每天都会反复问自己:“难道感染上艾滋病毒,就业就要受到歧视吗?这个群体真的就没有办法在社会上生存了吗?”

  网络,成了小海“倾诉心声”的对象。就这样,他通过互联网联系上了一家反歧视的公益组织——反歧视公益机构天下公。在得知小海的处境后,公益组织愿意帮他“讨说法”。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会给你提供法律援助。”当听到公益组织负责人这番话后,小海似乎又再次看到了阳光。

  “反歧视公益机构天下公”一位姓于的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他们协助的第3起艾滋就业歧视案。“同样的情况,同样的理由,同样的招聘标准,这表明艾滋就业歧视并不是个案。相关部门应尽快消除在制度上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视,让他们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这位负责人说。

  起诉至法院 法院不予立案

  在这家公益组织的帮助下,贵州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姓陈的律师为小海提供了法律援助。今年9月,他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将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都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认定小海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的行为属就业歧视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被告就录用小海为三都县某学校教师一事重新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

  陈律师认为,《就业促进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正因如此,艾滋感染者就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包括教师等不会传播艾滋病的职业。”

  但最终,法院并未立案。“法院方面仅口头告知说此案不在法院受理范围内,并未下达不予立案的决定书,这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陈律师说。

  各方积极声援 支持小海维权

  小海就业受歧视的事情在贵州发生后,一些公益组织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国际劳工组织(ILO)艾滋病项目官员武女士说:“去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全球第一份关于艾滋病的国际劳工标准——《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建议书》中,来自国际劳工组织183个成员国的代表一致认为:应彻底消除艾滋病相关歧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艾滋病强制检测,保护感染者隐私权,艾滋病感染者应当享有平等就业、升职和社会福利的权益。

  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中心客座研究员陆军介绍,根据卫生部2009年的统计,我国约有74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一个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就是对这个群体最好的照顾和关爱。国家的反歧视法规政策整体上正在逐步加强。”陆军说。

  陆军表示,目前,在政策层面上,乙肝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已经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保护。同属乙类传染病的艾滋病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亟须主管部门从政策法规和实际操作层面作出回应。(记者 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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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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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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