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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两年内减至10%以下

2012年06月15日 15:5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甘肃省教育厅与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审计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办法,提出具体措施解决在义务教育阶段以跨区域、招收特长生等名义择校乱收费问题。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甘肃省各市州将制订专项计划,确保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在两年内减少到10%以下,确保3年内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减少到5%以下,3年之内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

  甘肃省还规定,禁止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考试、测试(评)、设置报名条件等任何方式选拔新生,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同时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此外,甘肃省各市州将建立年度上报制度。各级教育、发改物价、审计部门每年要共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治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将治理情况上报市(州)主管部门,并将治理的整体进展情况向省级主管部门书面上报。(记者 白丽萍)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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