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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严查教师有偿家教 1人遭辞退3人受行政警告

2012年08月02日 15:57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武汉严查教师有偿家教

  1名教师遭辞退,3名教师受行政警告

  记者日前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经举报并查实,该市4名教师因参与有偿家教受到严厉处分,其中,1名教师被辞退;3名教师受行政警告处分;某城区一名初中校长因本校教师参与培训机构补课活动,负有管理责任,被全区通报批评。

  据了解,2009年被聘为武汉某中心城区示范初中代课教师的刘某,因教学出色,后担任班主任。经举报查实,刘某利用假期参与社会培训机构代课属实。根据有关规定,该校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另悉,某新城区教师刘某,自3月起每周六组织本班17名学生在其家中补习,先后补习10次,收取补课费2520元;教师冯某,利用周六先后在其家中为5至6名学生补习,收取补课费2000元;教师范某,利用假期和周末,组织本班12至16名学生补习,收取补课费4760元。3名教师的行为经举报并查证属实,所在区教育局立即要求3名教师将收取的补课费全额退还相关学生或家长,并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近年来,为严查教师有偿家教,武汉市教育局印发系列文件,明令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明确要求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不得参加营利性质的讲座、培训班等讲学活动;同时,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作为聘用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列入聘用合同,并明确其处理条款。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告诉记者,一旦接到对投诉对象、家教地点等信息明确的举报,市、区教育局将组织调查组实地暗访、现场取证,并通过不记名问卷、电话取证等方式直接向学生、家长取证。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学收费等问题,有诉必查,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记者 程墨 实习生 王小占)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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