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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疑在学校借读遭老师辱骂患病 校方坦言无责

2012年09月04日 08:0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赵女士称9岁的儿子在学校借读遭遇老师不公正待遇,导致患上情绪障碍,将北京市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和当事老师起诉到法院,索赔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近17万元,同时要求退还捐资助学款1.2万元。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立案审查。

  >>借读入学

  男童情绪障碍

  9岁男孩元元(化名)是外地户口,2008年8月在交纳了1.2万元的捐资助学款后,到北京市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借读。赵女士称,儿子就读期间一开始成绩很好,但是比较顽皮好动。孩子在2011年出现头晕胸闷、短暂失忆、经常做噩梦等症状。2011年10月,学校打电话让她把孩子带回家。赵女士带着元元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儿童情绪障碍”。此后无法正常上学,一直休学在家治疗;今年6月,仍被诊断为情绪障碍,医生建议心理保护,进行心理疏导、支持和感统训练治疗。

  >>MP3录音

  教师辱骂学生

  赵女士说,为了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状况,她给孩子身上装了一个MP3录音,发现元元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张玉(化名)对元元实施了辱骂和训斥等不公正待遇,其中不乏“臭狗屎”“借读的”“坏孩子”等嘲讽的语言。她认为,张玉未尽到教育者和学校管理者义务,老师的对待方式导致孩子精神异常,应承担相应责任,为此她要求老师向孩子口头、书面赔礼道歉,退还捐资助学款,并赔偿已经发生的和后续治疗费、误工费6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教委调查

  家长反映不实

  据了解,去年年底赵女士曾通过信访方式向通州区教委反映情况,今年6月,通州区教委给出的《信访事项办理报告》答复认为,经调查核实,元元家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张玉老师无违反师德的言行,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答复同时称,张玉老师在工作中由于年轻,经验不足,对待学生有时缺少足够的耐心,出现急躁的情绪,语气不当,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学校已对张玉老师进行教育,帮助其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

  >>记者追访

  校方坦言无责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育才学校通州分校,该校负责处理此事的丁校长说,赵女士的确反映过此事,但是通州区教委在详细调查后,认为校方没有责任,如果有疑问可以向通州区教委反映,通过教委联系采访。他同时称,学校非常重视师德的建设,“我们学校是开放的学校,欢迎任何人来监督”,也欢迎赵女士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记者欲通过校方联系张玉老师,丁校长表示“我们不愿在这件事上打击任何人,接受采访很可能会伤害到老师”,婉拒了采访要求。

  本报记者王秋实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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