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小学规定家长校外乱停车影响孩子评三好
2012年09月04日 16:28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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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昨日,成都交警一分局向位于临江中路上的龙江路小学,发放分色临时停车牌。学校负责人表示,家长开车接送学生,如果不按规定停车3次以上,学校将通过学校公示栏和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告。
昨日下午,交警一分局的民警专程来到龙江路小学,向前来接送孩子的家长分发临时停车牌。
位于临江中路上的校门口前,交警设置了多块标牌,都写有“左侧停放、分时停放”的字样并标有停车时间,家长在自己孩子的放学时间可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外的规定地点。交警告诉记者。“对于在允许时间外停放在此的车辆,将根据道法规定,驾驶员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
为了使孩子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通过学生劝导影响家长的行为,该校将及时了解和掌握家长是否按照规定停车的情况,“如果家长不按规定停车3次以上,学校将通过学校公示栏和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告;对于遵守交通法规的家长,将对孩子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龙江路小学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邹平 华西都市报记者 向鹤玲)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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