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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3年允许硕士招生单位自选部分统考卷

2012年09月12日 15: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2日电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以提高人才选拔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鼓励招生单位办出特色,允许招生单位自选部分统考试卷。

  通知提出,研究生招生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选拔水平的根本标准。要不断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潜质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通知明确,鼓励招生单位办出特色,允许招生单位自选部分统考试卷。在教育学、历史学、农学等门类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由原来的必须选用全国统考试卷调整为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或招生单位自命题试卷。

  根据教育部此前公布的《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举行初试,报考者可于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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