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专家解读本科专业目录调整:“放权”才能各得其所(2)

2012年10月12日 11: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管理学、法学仍在列 “若取消将面临现实困难”

  在此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期间,社会中关于本科阶段是否应设立管理和法律专业的讨论一直持续。一些教育专家表示,法学、管理学在研究生目录中有,本科不应该设置。本科层次培养的法学、管理学专业毕业生,很难从事相应的工作。但是在新修订的专业目录中,管理学和法学仍然保留。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上海交通大学原常务副校长、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综合组组长叶取源就此表示,管理、法律等学科绝对不能取消,但相应地给予调整,与研究生层面的教育相对应、衔接也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熊丙奇表示,即便教育部门意识到一些学校在本科开设管理学、法学不太符合教育规律,但是现在全国有这么多高校开设了这两个专业,有这么多学生和老师,如果取消将面临很多现实问题。

  熊丙奇同时强调,解决高校本科阶段的专业设置,根本上还是要扩大和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因为这样的话,有关本科是否开设管理学、法学专业的问题,其实就不是问题,因为学校会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社会的需求开设专业。

  新闻背景:本科专业目录经历四次大修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的指导性文件。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1987年、1993年和1998年进行过三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此次调整是第四次修订目录,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第一次修订目录。(完)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