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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定毕业生自主创业可领取5000元补助

2012年11月08日 14:52 来源:长城网 参与互动(0)

  近日,燕赵都市报以《接收毕业生的企业快来领补贴!》为题,刊发了招收2011届、2012届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以申领企业申领社保补贴或就业补助事宜的消息。昨日(11月7日),记者从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企业可申领的补贴、补助不只这两项,还有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助。只要您或您的企业符合条件,赶紧申领吧。

  近日,石市人社局的咨询电话不断,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补贴或补助的类型。此外,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每接收一名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0元。高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五年内创办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择业期内申请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外,还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领一次性奖励。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还能获得一次性补助5000元。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补助。

  如果是三五人合伙创业,给予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外,其他合伙毕业生按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政策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也就是说,如果三人合伙创业,可获得创业补助7000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领即可。从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当地人社部门将集中受理。如果没有赶上此次的集中受理,企业可在每季度首月(1、4、7、10月份)的工作日,向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领补贴或补助。(燕赵都市报)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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