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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长需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及教师家访制

2012年12月24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教育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专业标准》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建立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建立教师家访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形式,指导和帮助家长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掌握科学育人方法。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

  《专业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合格校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专业标准》要求,必须坚持以德为先,育人为本,引领发展,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

  《专业标准》强调,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建立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建立教师家访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形式,指导和帮助家长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掌握科学育人方法。积极发挥学校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并组织学校师生参与服务社会(社区)的有益活动。

  《专业标准》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接受改进学校工作的合理建议。坚持把服务社会(社区)作为学校的重要功能,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信学校与家庭、社会(社区)的良性互动是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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