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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学校食堂须坚持非营利性 定校服须学生自愿

2013年01月04日 10:55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出台《江西省加快发展学校后勤与产业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同时,要求加大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

  坚持“非营利性”原则

  根据《意见》,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完善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警、预案、隐患排查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定制校服须学生自愿

  《意见》要求,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安全保卫,配备防火防盗安全设施,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生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专职宿舍管理员或生活教师。

  与此同时,学校须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开展学生统一着装工作,要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消除学生攀比思想,发挥校服的德育功能,力争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的学生能一同穿上校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原则,积极引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参加校方责任保险及其他责任保险,做到“应保尽保”,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健康补充商业保险。(新法制报 记者 方维芳)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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