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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新规 农村中小学撤并需要听证

2013年01月08日 09:2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为遏止盲目撤并农村中小学,江西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要通过听证会,使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撤并方案要具备招生区域调整、学生分流、周边学校接收能力、撤并后学生交通安全等方面可行性。听证会由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政府、有关专家等方面代表参加。

  江西要求各地不得强行撤并学校或教学点,将及时纠正一些地方盲目推进“小学进镇,初中进城”做法,特别是通过减少投入、减少教师配备和不予以生源调整等方式使学校自然消亡的做法。江西明确要求未经省政府批准,暂停各地农村中小学撤并。对具有一定生源、家长要求强烈、具备条件确有必要恢复的教学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教学质量、办学成本等因素,由当地政府予以恢复。(记者魏本貌)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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