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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新规:每10个班级要配备1名心理老师

2013年05月08日 09:30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中小学校要按照每10个班级配备1名专职教师的标准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而在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环节中,也要加入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近年来,全省各中小学虽陆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但发展状况不均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有待提高,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还较缺乏。为此,省教育厅此次下发《通知》要求,中小学要使用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专题教育,保证教育时间;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避免将其作为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和心理学理论的教育,也不能把其看成是思想品德类课程的重复,更不准组织考试。要想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至关重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中小学校要逐步建立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团队干部和德育课程教师等为主体,全体教师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中小学校要按照每10个班级配备1名专职教师的标准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另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通识培训内容,鼓励教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尤其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考试面试环节中,要加入心理健康状况测试。(记者张雯雯)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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