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订2013年高考安全责任书

2013年05月24日 1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确保2013年高考考试和录取安全,近日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强调,省招委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命题、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录取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安全责任书明确,省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省招委要组织教育、公安、安全、保密、宣传、监察、建设、交通、工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卫生、疾控、地震、气象、电力、环保、食品药品、武警、政府应急办等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保障机制。

  省招委要在高考期间设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省招委要认真研究本地区2013年高考工作的形势任务,认真检查高考准备工作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以及社会突发事件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高考工作应急预案。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安全责任书要求,对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而出现试题泄露、考试秩序失控、大面积舞弊,阅卷、评分、统分出现重大失误,以及严重违规招生行为,影响考试和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要求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编辑:肖媛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