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学校消防安全检查要“每月一查”
2013年06月18日 13:48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召开会议,要求开展各类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每月一查”。
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贵州省要求对存在隐患的校舍立即整治,不安全的立即停用;加强对新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新建学校项目必须有国土部门对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周边环境提出综合评估意见,无评估意见的不得新建;学校要及时更换过期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的做好补充;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注意了解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途中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解决,要对学校交通车加强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在做好校园(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面,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登记制度,要求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管理和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定期送检饮用水,确保饮水安全。(记者 鲜晓荻)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