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线划定

6月20日,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我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第一、二批本科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具体包括:
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84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50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5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17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0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84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5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50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17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0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0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文、理科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均为200分。
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20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397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3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体育类(理工)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16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350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本版文字均由本报记者李林惠段娜采写
艺术类(文史、理工)
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区内院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或区外院校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区内院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略多于区内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于投档前单独统一划定,区外艺术类的填报志愿资格线为200分。
高职单独招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本科(含第三批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43分;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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