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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教师因著书揭黑被捕续:已发回补充侦查

2013年07月02日 09:29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财大教师被抓 校方证实此事 追踪

  知情人:何建明被拘期间伙食情况不佳

  何建红称,哥哥被拘捕后,她于今年4月将相关材料递交给了最高检察院举报,最高检给出的回复是线索不清也不具体。随后她又将媒体发布的消息递交到最高检,至今她还没有收到相关回复。事后,何建红找到何建明所就职的云南财经大学,校方有关领导则劝何建红为哥哥找个好点的律师来处理此事。

  “难道我哥哥与当官的‘吵一架’就要抓起来,如果对方不是当官的,他们还敢抓吗?”据何建红介绍,自己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哥哥的伙食情况并不乐观,几个月来已给哥哥寄了2000元的生活费。“听说很多时候他只能喝白菜汤,有些营养不良。”

  “有些材料都是警方事先就写好了,然后让哥哥签字,后来律师就告诉他要看好了再签,做了就签,没做就不要签。”何建红说,由于前期哥哥在一些文件上签了字,这也给何建明造成了不利影响。

何建明所写《剥夺》一书封面。

玉环县公安局发出的逮捕通知书。

  近日,本报对云南财经大学教师何建明(何其多)疑因言获罪被拘案,做了持续关注和报道,但案情细节至今仍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正面回应和解释。

  7月1日,何建明的家属向记者反映称,何建明被拘捕可能与其针对当地公安局局长,写了一封揭露腐败问题的公开信,而得罪了该公安局局长有关联。

  昨日,记者向何建明的代理律师了解到,目前案件因为证据不足,已被检察院发回公安局,并处于补充侦查阶段。据介绍,大约需要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案情才会有新的进展,具体案情暂时仍不便透露。

  代理律师 证据不足案件发回补充侦查

  今年2月2日,浙江玉环县公安局对何建明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何建明、牟俊杰等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予以刑事拘留。

  昨日,据代理此案的代理律师姜某回应称,4月25日,玉环县公安局将云南财大教师何建明被拘一案移交给当地检察院,6月20日左右,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已将案件发回给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

  据介绍,补充侦查一般都需要一个月时间,所以最早也要等到7月中旬左右,才会有进一步的案情新消息,具体的案情目前仍不便透露。

  知情者 警方三条拘捕理由不够充分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当地公安局拘捕何建明的理由并不充分,所以才会被检察院发回补充侦查。

  该知情人士称,公安局以何建明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给予其刑事拘留,这些理由并不完全成立。

  第一条理由说,何建明组织他人抢占玉环县海洋集团公司的办公室20余天。该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几年前海洋集团公司就已暂时歇业。事发时,该公司新董事选举出来,而老的董事不愿意退权,所以不存在抢不抢占的问题,也不存在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的说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扰乱社会秩序罪,那必须还有一条,就是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但从事实来看,这次聚众集会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所以该罪名并不充分成立。”

  第二条理由说,何建明指使他人贴大字报。事实上,所谓的大字报就是一封公开信。该知情人士称,这封何建明写的公开信内容,主要就是针对该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朱某,“公开信说他贪污腐化等问题”。

  知情人士指出,即使是何建明所谓诬告、诽谤公安局长朱某,那也只能算是一起自诉案件,因为公安局长也只是一个个体,而不应该属于公诉案件,应由当事人本人走法律途径,到法院告何建明,所以也不应该由公安机关抓人。

  在第三条理由中说何建明指使群众围堵政府机关,其实就是和当地群众在政府门前静坐。“我国法律有规定,我国公民都有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这都是合理合法的。”

  家属 他曾写公开信“揭发”公安局领导

  何建红回忆,今年1月1日,何建明再次去了浙江省玉环县坎门镇,2月1日还曾接到过哥哥的电话,要自己给他寄3000块钱路费,公安局在到处抓他,他想回昆明。何建红称,电话中哥哥没说几句话就挂掉电话。“没想到2月2日,他就被抓了。”

  3月8日,何建红收到了玉环县公安局寄来的逮捕通知书,并告知她何建明被羁押于玉环县看守所。

  据介绍,何建明今年去玉环县坎门镇并不是第一次,2009年何建明在昆明认识牟俊杰,而牟就是坎门镇当地人。了解大体情况后,何建明便开始关注当地供销社改制的一系列问题,并曾先后多次到该地调查了解。

  “他就是想去做些课题研究,总结分析当地改制问题,为了研究,有时候他还会在那边住几个月。”何建红称,哥哥对当地供销社改制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后,写出《剥夺》这本书,并于2011年12月,由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出版社发行(此书由著名经济学家左大培作序)。何建红说,《剥夺》有247页,其中详细叙述了当时何建明做调查研究遇到的人和事。

  学者 《剥夺》难免伤及当地利益体

  7月1日,为《剥夺》作序的作者著名经济学家左大培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何建明被拘捕一事可能与《剥夺》一书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但不排除间接关联。

  他告诉记者,从该书的结构、内容来看,几乎全都是在讲玉环县坎门镇供销社改制的问题,似乎没有直接涉及到当地海洋集团公司一事。“但因为这本书写的事就是在坎门镇发生,所以或多或少会谈及一些人在改制过程中的是非问题,也就难免会伤到个别的利益体。”

  左大培称,自己在该书的序言中写道,“难道还要对这样的剥夺不闻不问吗?”,他对《剥夺》的评价则有:“言辞激烈,令人不能不认为作者已经赋予了本书的论述以感情色彩。”“书本中论述的感情色彩,只是增强了这部严肃的社会科学著作的社会功能——它以触目惊心的事实向人民大众揭发不法行为,呼唤人民大众起来与不法行为斗争。”

  何建红也说,曾听何建明说,自己在当地早就得罪不少人,警方也一直在密切关注着自己的行为。

  据记者调查了解,2012年12月24日和12月28日,何建明就曾陆续在自己署名为“何其多”的个人网站上发布了《玉环县海洋集团两个董事长背后的权益博弈》、《基层民主是中华民族复兴大业之基础——浙江省玉环海洋集团公司全体社员的一次民主实践》等五篇,涉及揭露当地海洋集团公司领导和部分官员贪腐的调查研究报告文章。

  何建明被拘捕后,当地村民告诉何建红,何建明这一次惹的人可是在当地做了20多年官的官员,“他们当地人都说害怕这个被何建明惹的官员。”

  何建红说,哥哥写书前,自己就曾劝过,但哥哥认为自己看到了这些尖锐的问题,如果不写出来就会有愧于心。“我当时就说,跟有身份背景的人斗,早晚会吃亏。”

  同学 做学术研究不应“因言获罪”

  昨日,何建明的大学同学质疑说,何建明只是一介书生,撰文披露真相,抨击贪腐,何罪之有?

  “虽然我对何建明的一些学术观点,并不完全赞同,但是,这不影响我们尊重他的发言权,他有权利说话。”这位何建明的同学称,何建明本身就是从事经济方面的体制改革研究工作,去玉环县坎门镇调查了解并披露当地小渔村的改制问题,也仅仅是从个人专业方面做出研究。

  “他到那么远的地方去研究当地改制过程中的民主建设等问题,并通过调查用文字表达出来还提出发展意见,是可能会伤害到一些人的利益,但也不能用公权力来对付啊。”何建明的大学同学称,何建明作为学者去玉环县做研究,并无个人经济利益,“当地执法部门作出拘捕何建明的决定,这种行为与我国大环境发展背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警方

  仍对案件避而不谈

  昨日记者多次联系玉环县公安局局长和多位副局长,多数均无人接听。接通电话的部分公安局人士,与前几日向本报记者回复称“这属于深层次内部事情”的说法类似,仍对案件避而不谈。

  其中,玉环县公安局一名管姓副局长接受采访时称,该案不是由自己分管,而是由另外一名局长负责,并称自己不知道负责的具体是哪位副局长,随即挂掉电话。(肖辉龙)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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