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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 符合条件可先落户

2013年07月02日 15:3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日前,青岛市正式启动“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对登记储备的研究生和国家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据介绍,凡有意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派遣期内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大学生或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5年内的未就业大学生,可与青岛市各级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签订储备服务协议,成为储备人才,储备期限为一年。储备中心通过提供就业岗位推荐对接、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免费档案托管、党组织关系接转、户籍管理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今年以来,对纳入储备的研究生和国家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纳入储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进入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岗位见习,见习期为3个月。毕业生在岗期间,可以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或通过市场求职择业,被其他单位招用后,可提前结束见习。

  据了解,今年,全市年度安排储备人才事业单位见习1000人,其中市级事业单位500人。储备人才在签订储备协议半年后仍未就业的(见习期除外),自储备期第7个月起,给予储备人才每月310元的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长6个月。(记者 李晓闻)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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