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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未念完想创业可申请保留学籍

2013年07月05日 18:10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我市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同比下降1.38个百分点

  我市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昨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截至6月30日,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5.43%,与2012年同比下降1.38个百分点。

  2013年,全市有毕业生的高校共55所,毕业生总数为16.42万人。其中,研究生毕业1.41万人,就业率为74.28%(同比下降0.38个百分点);本科生毕业8.37万人,就业率为84.63%(同比下降2.41个百分点);专科(高职)生毕业6.64万人,就业率为88.81%(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

  到西部就业的人数增加

  重庆市大中专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在西部地区就业的人数和比例持续增加,占毕业生总数的81.83%,是历年来最高比例,并且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数和比例也有所增长,达到了62.7%。该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重庆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在历年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基础上,尤其鼓励大学生实现发明、专利的转化,支持创办小微企业、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要求各高校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在校大学生创业时申请保留学籍。

  低保家庭学生有求职补贴

  今年,在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中,还有一项调整,即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原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整为毕业学年(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6月30日)。这一调整,将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大四上期即参加创业培训,提前做好创业准备。

  从2013年起,对在我市高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帮助其减轻求职过程中的经济压力。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把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将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到就业准备中来。此外,建立政府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区域调整为主城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同时加大了购买力度,将岗位数从每年1000个拓展为5000个,并建立财政对公益性岗位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记者 林祺 实习生 谢娅)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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