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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须年检

2013年07月19日 16:59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16日,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对普通高中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将进一步规范,在申报、招生、教材、学籍、收费等环节都有明确规定。省教育厅每年会对合作项目的办学情况进行年检,年检结果分为通过、需整改、不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撤销合作项目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合作项目;对年检不通过的合作项目,予以撤销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合作项目。

  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计划单列,学校自主招生,招生对象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及学校组织的外语测试,达到规定的录取线才能录取。(王冠兴)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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