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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招应届生可获补贴

2013年07月24日 11:22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全额给予补贴。这是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的。

  值得提醒的是,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同时,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还将享受就业培训补贴。(记者 罗薛梅)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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